信息编号: | 298590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天泉湖镇天泉小镇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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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天泉湖镇天泉小镇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泉湖镇天泉小镇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盱审批备〔2019〕1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天泉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泉湖镇天泉小镇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陡山村天泉湖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4040557.32 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05-01,竣工日期:2019-08-01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小区内部景观绿化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自2017-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无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并具有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员证书。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中标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均无在建工程。 3.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04-15 09:00:00至2019-04-24 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04-25 09:0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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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4/15至 2019/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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