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恩施市城区边角地带美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恩施市城区边角地带美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恩施市城区边角地带美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19-04-17 11:04:27|发布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19-05-06 |所在地区:恩施市
恩施市城区边角地带美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拟对恩施市城区边角地带美化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组织了竞争性磋商活动,因有效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人数,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城区边角地带美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HC(2019)-ESZB-004
三、招标内容:土方开挖、林木清理、杜鹃栽植等。总投资规模约 49.8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地点为:恩施市。
四、项目预算:总预算约49.8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且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若非供应商自产种苗,则须提供种苗生产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此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及网站查询;
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 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①供应商必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承诺函原件以及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8.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购买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9年5月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151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97188655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联 系 人:李 英
电 话:0718-827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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