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8740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衡山县殡仪馆及寿岳陵园建设项目(衡山县寿岳陵园地宫工程)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山县殡仪馆及寿岳陵园建设项目(衡山县寿岳陵园地宫工程)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16]7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殡仪馆及寿岳陵园建设项目(衡山县寿岳陵园地宫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金狮村; 2.3 规模:该项目占地350亩,总建筑面积7930平方米,其中包括吊唁厅、火化车间、殡葬用品商店、餐厅、招待所、员工宿舍、办公楼、骨灰寄存、陵园辅助用房、公共卫生间及配电房等。本次招标为衡山县寿岳陵园地宫工程; 2.4 约8000万元;其中县殡仪馆投入3000万元,寿岳陵园投入5000万元;本次招标约1068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桩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500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毕业证,网上查询为准,需提供查询网址;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 (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6)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5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请从2019年 4 月 17日~2019年 4 月 21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3 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581273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衡山县人民中路与环先中路交汇处附近南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974797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734-2616660 |
报名期限: | 2019/4/17至 2019/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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