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庭院绿化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4-24
摘要:本公告受连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4,截止日期:2019-05-0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庭院绿化升级改造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辽宁-葫芦岛-连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庭院绿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040395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人员、技术等方面能满足本次采购的需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4月23日起至2019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五厂海威监理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公告(报名)时间:自2019年04月23日至2019年04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9年04月23日至2019年04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3、报名时要求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提供网上年检证明)(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中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证书)。(5)其他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五厂海威监理三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2号 项目联系人:魏艳妮 联系电话:0429-216400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附近海威监理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进 联系电话:0429-2173317 传 真:0429-2772017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邮箱地址: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