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9511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庞庄沉陷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徐州市泉山区庞庄采煤沉陷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顺堤路绿化一期监理 |
工程简介: |
庞庄沉陷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徐州市泉山区庞庄采煤沉陷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顺堤路绿化一期监理 (资格后审) 1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泉山区庞庄采煤沉陷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顺堤路绿化一期监理已经江苏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泉开管【2015】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庞庄采煤沉陷区顺堤路; 3.2 工程规模:徐州市泉山区庞庄采煤沉陷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顺堤路绿化工程一期,占地约8万平方米,长约1300米,本标段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监理费约 5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工期要求: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7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其他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雷 电 话:0516-8577909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泰山南路金泉商务中心126室 联系人:李振 电 话:18068721900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
报名期限: | 2019/4/25至 2019/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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