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分宜县龙须沟水环境提升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99516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分宜县龙须沟水环境提升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分宜县龙须沟水环境提升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JXTC20181200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宜县龙须沟水环境提升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招标已由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分发改字【2019】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分宜县城龙须沟。

2.2 建设规模:总面积约:458779平方米。

2.3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604.01万元(不含运营费),本次招标控制价7187万元(其中工程费7129万元,设计费58万元,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

运营维护费:包括运营的成本、税金和利润,经双方协商另行定价。运营维护期暂定三年。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工期从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技术服务等)、施工工作(管网完善工程,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环境监管系统工程等)和运营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考核断面取龙须沟汇入仙女湖断面。

2019年底前,龙须沟汇入仙女湖断面主要水质指标(COD、氨氮、TP)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非湖、库标准)。

2020年底前,龙须沟汇入仙女湖断面主要水质指标(COD、氨氮、TP)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非湖、库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同一单位不满足上述所有资质要求时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二家;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3.1.2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限制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其投标无效。中标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员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3.1.5其他要求:

(1)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进赣手续。设计单位需提供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单位应提供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3.3施工现场和施工区域内治安及当地关系等问题均由中标单位协助当地政府解决,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fyggzyjyzx.com/)和分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y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新雅国际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979068115

招标监管机构:分宜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分宜县湖东路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电  话:0790-5787781

报名期限: 2019/4/25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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