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消防大队金港消防站室外绿化建设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4-27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消防大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7,截止日期:2019-4-28,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金港消防站室外绿化建设改造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锦江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四川建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消防大队,招标编号:510104201900005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3号楼1002室,联系方式:古先生,028-86717818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成都信用”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并将相应材料交代理机构留存: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1、金 额:人民币8000元。2、交付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四川建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银行帐号:51050141618500001893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5月8日12:00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3、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缴纳凭据。4、保函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保函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计划号为:2019087,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万元。监督电话:028-86616092,本项目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本项目采购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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