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0061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市山水林田湖草桃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工程简介: |
黑龙江七台河市山水林田湖草桃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019-04-28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市山水林田湖草桃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黑龙江-七台河-桃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19]0127,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七台河市山水林田湖草桃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9]0127 二、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山水林田湖草桃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32009010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资金合计:320090100.00元。 工程规模:七台河市山水林田湖草桃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河岸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所包含的EPC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授予合同后45日历天完成。 建设工期:2019年05 月 31日至2020年09月30日 共计489日历天(该工期包含完成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时间) 项目地点:七台河倭肯河桃山区段。 六、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设计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三)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04月0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下同)无行政裁定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在本企业近半年(2018年10月份至2019年03月份)的社保证明,无行政裁定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 拟派市政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在本企业近半年(2018年10月份至2019年03月份)的社保证明,无行政裁定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 拟派风景园林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在本企业近半年(2018年10月份至2019年03月份)的社保证明,无行政裁定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 3、投标人须承诺除项目负责人外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市政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市政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名,具备施工员(工长)证书;质量员(市政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名,具备质量员(质检员)证书;安全员:3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2)市政设计管理人员要求:具有符合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除市政项目负责人外。 (3)风景园林管理人员要求:具有符合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的工程师1人,除风景园林项目负责人外。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 8、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其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登记,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注: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2、本项目为网上报名,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报名。 九、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十、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05月07日16时止(北京时间)。 2、拟参与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选定拟参与项目选择投标采购包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04月29日至2019年05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7号5层)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2320665/802,联系人:张女士,逾期不予受理。 4、只有在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时间前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十七、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545707533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7号5层 邮 编:1546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2320665/802 日 期:2019年04月28日 |
报名期限: | 2019/4/29至 2019/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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