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中县罗泉古镇旅游环线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05-07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内江资中县罗泉古镇旅游环线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资中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编号:5110252019000047,开标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1.2 资质性要求:1.2.1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或具有两证合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2.2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或两证合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2)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3)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2.1 资格要求:无。2.2 资质性要求:无。2.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1 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投标函原件。(3)承诺函原件。(4)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或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②投标人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1.2 应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两证合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1.3 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3)本次项目《报名完结回执单》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保函提供保函复印件)。(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2.2 应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2.3 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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