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0706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重庆 | |||||||||||
工程名称: |
大足区2015-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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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大足区2015-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修复工程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2015-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修复工程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 渝农综发[2015]6号、渝农综发[2016]8号、渝农综发[2016]159号、渝农综发[2017]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摇号确定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2015-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大足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龙石镇白土村修复工程、三驱镇双吉、大桥、长坪、楠林村修复工程、回龙镇白鹤村修复工程、雍溪镇石堡村修复工程、宝顶镇慈航村修复工程、高升镇太和、建设村修复工程、龙岗街道龙岗、明星、前进、观音岩、宝林村复工程、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等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发包范围: 3.1发包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详见大足财评【2019】165号文件)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大足财评【2019】165号文件报告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项目详见大足财评【2019】165号文件报告确定的发包价:1043199.61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叁仟壹佰玖拾玖元陆角壹分),其中安全生产费15416.74元。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基〔2011〕9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渝水基[2005]56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11)、《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渝水基(2008)31号、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渝水〔2016〕151号《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 ②【2019】165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基〔2011〕9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渝水基[2005]56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11)、《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渝水基(2008)31号、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渝水〔2016〕151号《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规定,实行发包价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实行总价包干。 ③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保证金,保证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保证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本项目发包文件附件格式填写。 (3)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保证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保证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类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在竞标人单位注册。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5)拟派主要管理人员: 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 注: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的复印件。 B.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 注:(1)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2)以上主要管理人员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 (6)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7) 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承包商将上述资料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在报名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和发包人。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比选公告于2019年 5 月 6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9年 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至2019年 5 月13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13 日10 时 3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 潜在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文件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 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6.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或保函;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发包人发包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工程竣工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7.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启动资金由施工企业垫资,完成工程总量50%第1次拨款(拨付工程实际完成价款的80%),完成工程总量100%第2次拨款(拨付至工程实际完成价款的80%),全部完工第3次按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单位审定拨付至已审定的工程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区级验收通过,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方拨付余下的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每次拨进度款,须开具核定进度款相同金额的建安税务发票。(投标人必须做出对工程启动资金由施工企业垫资的书面承诺)。 8.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发包人、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名单,介绍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到会及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3)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金提交承包商的名单上进行签字(即确认:潜在承包商递交抽取保证金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由发包人按发包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现场根据发包人缴纳保证金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的抽取号码,并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6)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7)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8)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9)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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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5/7至 2019/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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