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0758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浦东新区园五路新园路道路衔接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园五路新园路道路衔接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5-08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0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园五路新园路道路衔接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园五路新园路道路衔接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3)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4)施工企业信用分大于等于72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分值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园五路新园路道路衔接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403-06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z9988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敷设直径为800-1200的雨水管共192米,以及同时实施绿化、标志标线、路灯、信号灯等附属设施。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4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4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08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15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建造师本人);5)资质证书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08 10:00:00至2019-05-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响应单位可于2019- 5 -8 10:00:00至2019-5 -15 16:00:00(国定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投标人员情况表、信用分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建造师本人)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彩色扫描件至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1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缴纳标书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所有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加盖公章,若非特别注明不接受黑白复印件。本项目需项目经理本人前来验证。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2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22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另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4)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文件费:1000元/份(人民币) |
报名期限: | 2019/5/8至 20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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