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0848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JG2019-2175] 行政中心区开萝大道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 |
工程简介: |
[JG2019-2175] 行政中心区开萝大道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9-05-09 00:00 一、工程名称:行政中心区开萝大道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5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924044328。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开萝大道。 四、项目概况:开萝大道长约3110米,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主要改造内容为车行道沥青路面整治、交通设施改造、更换人行道面砖、完善自行车道、更换井盖、新增人行护栏、完善行人指路系统、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等。项目总投资为6220万元,其中建安费5489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项目编号:JG2019- 2175 招标内容、规模:开萝大道长约3110米,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主要改造内容为车行道沥青路面整治、交通设施改造、更换人行道面砖、完善自行车道、完善雨水口设施、更换井盖、新增人行护栏、完善行人指路系统、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等。项目总投资为6220万元,其中建安费5489万元(其中绿化景观工程约44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因供电、地铁、市政设施维养施工或其它原因需调减本工程的工程量。如实施上述调减,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最高投标限价:5372.960543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9日09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5月9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09时00分。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00分。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注: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3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4)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5)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6)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7、投标人已按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6项诚信档案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和诚信档案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无拒绝投标单位名单)。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6项诚信档案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和诚信档案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工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153地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4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二、《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 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 期: 2019年5 月8日 附件一: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项目招标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建筑〔2019〕437号)精神,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已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的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选填)施工总承包资质,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可以承包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选填)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如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被地级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平台公布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此承诺。 |
报名期限: | 2019/5/9至 20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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