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0852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丰台区[丰台]2019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东高地公园绿化复垦工程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丰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19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东高地公园绿化复垦工程竞争性磋商 2019-05-08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08,截止日期:2019-05-2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丰台区[丰台]2019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东高地公园绿化复垦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丰台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京建友招字【2019】第1036号,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东高地公园绿化复垦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东高地公园绿化复垦工程 项目编号:京建友招字【2019】第103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玉娴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18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斜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学锋 010-68769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满玉娴 010-638188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7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东高地公园绿化复垦工程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磋商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5.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园林绿化相关行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7.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24549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9:30 至 2019年05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恒泰广场C座7层0710-0714(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恒泰广场C座7层0710-0714会议室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恒泰广场C座7层0710-0714会议室一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玉娴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1881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报名期限: | 2019/5/9至 20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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