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0977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西藏 |
工程名称: |
江龙玛曲班戈县城城郊段生态治理与恢复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江龙玛曲班戈县城城郊段生态治理与恢复项目已由西藏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班发改【2018】3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为湿地治理1项、植被恢复工程1项、巡护步(栈)道工程(巡护步道3.10km,巡护栈道0.54km及相关设备)、湿地保护工程(围墙3.38km、界碑工程1项)、业务用房256㎡、生态旱厕2座、休憩亭2座、电气1项及硬化1399.5㎡、绿化2650㎡等附属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2.3建设地点:那曲市班戈县。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8日 00时00分至2019年05月14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05月08日 00时00分至2019年05月14日 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4.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8.5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8.6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 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单独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9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址:班戈县县城 邮编:852500 联系人:卡卓央金 电话:1362896222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层1号 邮编: 850000 联系人:葛亮 电话: 0891-6761155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8日 |
报名期限: | 2019/5/9至 20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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