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1084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JG2019-2040] 新塘镇白石黄氏大宗祠修缮工程(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JG2019-2040] 新塘镇白石黄氏大宗祠修缮工程(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5-11 00:00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白石黄氏大宗祠修缮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2893350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263325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新塘镇白石村黄氏大宗祠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30万元,项目对白石黄氏宗祠后堂建筑实施现状修缮和局部复原工程,建筑面积约264.6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项目编号】: JG2019-2040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①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②建设规模:项目对白石黄氏宗祠后堂建筑实施现状修缮和局部复原工程,建筑面积约26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洗和修补青砖墙体,纠偏封火山墙,重铺屋面揭顶,更换损坏的木构件及整修梁架;拆铺地面,复原阁楼楼檩及楼地板,重做屋面龙船脊和灰塑图案;修缮局部两侧民居等。③招标控制价:1003070.78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由2016年第一批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 5 月11 日 00 时 00 分至2019年 5 月 31 日 9时 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5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31 日 9 时 00 分。2. 开标时间:2019年 5月 31 日 9 时00 分。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且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4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5项诚信档案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和诚信档案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由招标人提供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13928933505地 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4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二、《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9/5/11至 201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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