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1144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建设项目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复建项目 |
工程简介: |
江苏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建设项目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复建项目) 2019-05-10 摘要:本公告受泗阳县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建设项目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复建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阳县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941,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泗阳县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泗发改核[2013]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复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泗阳县众兴镇解放北路东侧,人民路北沿西侧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总用地面积72843平方米(约109.26亩),总建筑面积为146227.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1844.18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8435.7平方米,配电房面积600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5247.2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的配套面积900平方米。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立项总投资38700万元。 1.3 工 期:4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6-2020.7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以单体工程为付款单位: 单体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单体工程合同价的4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单体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付至单体审定总价的95%,余款5%质保金按相关文件退还。 附属配套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附属配套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付至附属工程审定总价的95%,余款为质保金退还按县相关规定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4150.32平方米,其中住宅为68766.34平方米,道路为5347.98平方米及其配套工程;住宅共15幢(包括1#、2#、3#、7#、8#、11#、12#、13#、17#、18#、19#、23#、24#、27#、28#楼);1#楼为8层;11#、17#、27#、28#楼地上11层,地下一层;2#、3#、7#、8#、12#、13#、18#、19#、23#、24#楼均为1+6层,其中最大的单体建筑面积为9051.27平方米、最高层高为33.4米。 其中:11#、17#、27#、28#4幢小高层主体施工至一层顶板,地下室回土完成,1#楼需补桩约100根,其他10幢多层完成桩基施工,土方未开挖。 其他现场未明确的事项,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勘察施工现场,现场情况以投标申请人自行勘察的实际情况为准,投标报价时应将现场未明确的相关问题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这部分费用不得单列,施工过程或结算时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明等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预算价:163457319.98元;招标控制价:163457319.98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4.3企业类似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价不低于9500万元的竣工项目,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经招标监管单位备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9投标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企业近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9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0日 08:30至2019年05月1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泗阳县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泗发改核[2013]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城北花园三期工程(复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泗阳县众兴镇解放北路东侧,人民路北沿西侧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总用地面积72843平方米(约109.26亩),总建筑面积为146227.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1844.18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8435.7平方米,配电房面积600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5247.2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的配套面积900平方米。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立项总投资38700万元。 1.3 工 期:4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6-2020.7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以单体工程为付款单位: 单体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单体工程合同价的4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单体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付至单体审定总价的95%,余款5%质保金按相关文件退还。 附属配套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附属配套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付至附属工程审定总价的95%,余款为质保金退还按县相关规定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4150.32平方米,其中住宅为68766.34平方米,道路为5347.98平方米及其配套工程;住宅共15幢(包括1#、2#、3#、7#、8#、11#、12#、13#、17#、18#、19#、23#、24#、27#、28#楼);1#楼为8层;11#、17#、27#、28#楼地上11层,地下一层;2#、3#、7#、8#、12#、13#、18#、19#、23#、24#楼均为1+6层,其中最大的单体建筑面积为9051.27平方米、最高层高为33.4米。 其中:11#、17#、27#、28#4幢小高层主体施工至一层顶板,地下室回土完成,1#楼需补桩约100根,其他10幢多层完成桩基施工,土方未开挖。 其他现场未明确的事项,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勘察施工现场,现场情况以投标申请人自行勘察的实际情况为准,投标报价时应将现场未明确的相关问题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这部分费用不得单列,施工过程或结算时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明等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预算价:163457319.98元;招标控制价:163457319.98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4.3企业类似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价不低于9500万元的竣工项目,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经招标监管单位备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9投标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企业近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9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0日 08:30至2019年05月1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9/5/13至 201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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