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152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中心城区天安路延伸段(滨海大道—大目湾新城)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中心城区天安路延伸段(滨海大道—大目湾新城)道路绿化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09]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点:中心城区工程造价:878766元工期要求:90日历天工程规模:中心城区天安路延伸段(滨海大道—大目湾新城)绿化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花路66号4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以招标文件明确为准。 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1年8月10日——2011年8月15日17:00时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①~④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塔山路邮 编:315700 联系人:金宗良电 话:0574-657718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百花路66号4楼邮 编:315700 联系人:朱文文电 话:0574-65656319 |
报名期限: | 2011/8/10至 201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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