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1695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静安区河道生态化景观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河道生态化景观化研究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5-17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河道生态化景观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河道生态化景观化研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道生态化景观化研究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416-278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195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政处对于河道未来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要求,落实《上海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相关理念,需研究并推进河道的生态化、景观化的相关工作(详见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1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3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c. 专业资格证书: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注:上述资料原件需现场复核,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16 17:00:00至2019-05-2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2019-05-16 17:00:00至2019-05-23 17:00:00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电话66317110)至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4楼)进行现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2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29 13: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2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并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05月23 日17:00止。2、本项目的标书费: 600元/本(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购置费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5/17至 2019/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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