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上海宝山区新建月城路白沙园路至规划杨泰路道路两侧绿道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02264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上海
工程名称:

上海宝山区新建月城路白沙园路至规划杨泰路道路两侧绿道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上海新建月城路(白沙园路至规划杨泰路)道路两侧绿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5-23 01:00:58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5.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新建月城路白沙园路至规划杨泰路道路两侧绿道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建月城路(白沙园路至规划杨泰路)道路两侧绿道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取样员)各1名。(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月城路(白沙园路至规划杨泰路)道路两侧绿道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505-013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9-z965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宝山区杨行镇月城路道路两侧。用地面积约14585平方米(其中绿化种植11497平方米、园路及广场铺装3088平方米),建安费用282.4798万元,工程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园路及广场铺装、新建公共设施与给排水工程等内容。

5、交付地址:宝山区杨行镇月城路道路两侧。

6、交付日期:2019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6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6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2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7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网上生成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拟派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名单”;(5)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园林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则提供该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时,另须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5-23至2019-5-2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报名初审时间与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保持一致,供应商须持有网上报名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审核,未在期限内通过现场审核视为报名无效。现场审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 现场审核联系人:朱海荣 现场审核人联系电话:15317173275现场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网上提交报名资料,通过现场验证并将标书工本费按采购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应答,逾期不予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6-04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6-04下午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6)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ZBQD、GBQ5文件各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本;未按要求或逾期交纳标书费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此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3、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携带数字证书(CA证书)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竞争性磋商。4、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采购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报名期限: 2019/5/23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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