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灵寿县牌楼街南延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02474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北
工程名称:

灵寿县牌楼街南延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牌楼街南延道路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19】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牌楼街南延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2.2工程地点:灵寿县牌楼街由城北街南延至南大街。

2.3资金来源: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4.35亩)涉及道路长度145米,红线宽20米。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智能交通信号灯、景观绿化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5项目金额:289.01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

2.9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9】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

3.2设计负责人具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5月23日09:00至2019年5月29日16:00。

4.3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500元/份,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6月13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鲁华茹            

电话:0311-82960572      


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创园1-2-1902室

联系人:江丽伟

电话:0311-87660023


报名期限: 2019-5-242019-5-24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2007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 2008年度中国农业网站最具创新单位 2008年第五届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位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6438262 中国农业网站百强 客服:0571-86438262
编辑:0571-86430233
传真:0571-86438257
邮箱:yuanlin.bjb@163.com
网络实名:中国园林 园林绿化   |  通用网址:中国园林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 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