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2618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资格预审,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 一、项目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 二、招标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山财采计【2019】000020 委托代理编号:HNRY2019-FW-0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实施总规模 1.26×104m3/d。其中: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实施规模 0.5×104m3/d,近期(2020年)建设规模为1.0×104m3/d,远期扩建规模1.0×104m3/d 达到总规模2×10 4m3/d;衡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实施规模 0.76×104m3/d。 2、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实施管网总长度约 65057m。其中: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配套建设的管网总长 17355m,污水主干管管径DN400-d1000;衡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47702m,管径主要为DN300~ DN500。 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0158.80万元。 4、采购内容:衡山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作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5、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2 年(其中,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期 1 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期 2 年)】。 6、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合作期限到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衡山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7、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8、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5% ,由衡山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出资占比为10%:90%。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资质条件: 1.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2018年11月-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2018年11月-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或者近半年内(2018年11月-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2018年11月-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质条件: 2.1、2018年度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2、具有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提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2.3、近5年内,社会资本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建设规模不低于 1.0×104m3/d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施工经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 2.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和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申请人基本资质条件和申请人特定资质条件2.5条款; 3.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3.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原则上不得变动。 4、投标人须通过资格预审,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 5、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在评标过程中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规定: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80万元(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4-5812581 地址:衡山县开云镇建设街10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牙敏、罗娴 电话:0731-84121448、89675059 传真:0731-84121438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监管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734-5825527 |
报名期限: | 2019/5/27至 2019/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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