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国宾大道、旗山大道、福银高速(上街段)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02649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国宾大道、旗山大道、福银高速(上街段)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26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宾大道、旗山大道、福银高速(上街段)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国宾大道、旗山大道、福银高速(上街段) ;


2.2.工程建设规模: 详见附表,投资估算约14053.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附表,招标时暂无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工程费用经财政审核后按实结算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按140536000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福建省省内各级财政投资的、单项投资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应为园林绿化企业业绩)。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 30 分,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 ,邮编: 350108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87409 ,传真: 0591-22887413


联系人:  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717072 ,传真: 0591-87552082


联系人:  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监督小组


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上街镇人民政府内  


联系电话: 0591-228831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报名期限: 2019/5/27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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