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那垌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5-28 02:01:13 所属区域: --宁明县 招标业主/代理: 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5.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崇左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那垌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崇左-宁明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招标编号:CZZC2019-C2-50005-HHGL,招标文件售价:磋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那垌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那垌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CZZC2019-C2-50005-HHGL 三、采购内容: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那垌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内容为污管、人工湿地、拦水坝拆除重建1座、村屯道路、生活广场、河道治理及生态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239.7952万元。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本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6号松宇时代12A层) 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0771-4956072 3、售价:磋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 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以下资料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通过报名者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白沙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4776 0000 0171 注:磋商保证金的转账底单备注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明确信息。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8号),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8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863379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6号松宇时代12A层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71-4956072 3、监督部门: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863648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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