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泗洪县 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信息编号: 302857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泗洪县 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泗洪县 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2019-05-28  

摘要:本公告受泗洪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洪县 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洪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洪县教育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018,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洪县 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018001001


泗洪县教育局的泗洪县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已经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衡山路学校

1.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投资额约77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工程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90%,2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绿化、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法人;

4.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要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8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4.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市外企业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不能及时提供或信用分不符合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4.5无行贿受贿行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6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8日 09:00至2019年06月0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018001001


泗洪县教育局的泗洪县衡山路学校建设工程已经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衡山路学校

1.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投资额约77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工程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90%,2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衡山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绿化、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法人;

4.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要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8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4.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市外企业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不能及时提供或信用分不符合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4.5无行贿受贿行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6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8日 09:00至2019年06月0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9/5/282019/5/28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 锟酵伙拷锟斤拷锟斤拷 |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 锟斤拷系锟斤拷锟斤拷 |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 锟斤拷为锟斤拷页 | 锟斤拷锟斤拷锟秸诧拷 |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 锟斤拷站 | RSS | 锟斤拷品锟斤拷
2007锟叫癸拷锟斤拷业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站Top100 2008锟斤拷锟斤拷泄锟脚┮碉拷锟秸撅拷锟竭达拷锟铰碉拷位 2008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叫癸拷农业锟斤拷站锟斤拷强锟斤拷位 锟斤拷权锟斤拷锟叫o拷锟叫癸拷园锟斤拷锟斤拷  yuanlin.com 锟酵凤拷锟斤拷锟戒:Service@Yuanlin.com   锟界话锟斤拷0571-86438262 锟叫癸拷农业锟斤拷站锟斤拷强 锟酵凤拷锟斤拷0571-856622
锟洁辑锟斤拷0571-86566623
锟斤拷锟芥:0571-8566522
锟斤拷锟戒:yfdsfsdfdsn.bjb@163.com
锟斤拷锟斤拷实锟斤拷锟斤拷锟叫癸拷园锟斤拷 园锟斤拷锟教伙拷   |  通锟斤拷锟斤拷址锟斤拷锟叫癸拷园锟斤拷
锟斤拷营锟斤拷锟斤拷证锟斤拷牛锟斤拷锟?455566666 锟叫癸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协锟斤拷
锟斤拷婢拷锟斤拷锟街わ拷锟脚o拷35885665650 园锟斤拷锟教伙拷专业委员锟斤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