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郧西县彩虹桥喜鹊景观制作和供电线路改造及滨河大道路灯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郧西县彩虹桥喜鹊景观制作和供电线路改造及滨河大道路灯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8
依据郧西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西采计备【2019】69号采购计划要求,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郧西县路灯管理所的委托,拟对郧西县彩虹桥喜鹊景观制作和供电线路改造及滨河大道路灯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YC19343026(YXCG)-2019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西县彩虹桥喜鹊景观制作和供电线路改造及滨河大道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1、彩虹桥人工喜鹊骨架、发光材料、供电线路改造;2、更换路灯灯具一批;3、亮化材料一批(具体内容见清单)。
四、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5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采购项目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人员社保缴费明细和缴费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安装施工应具备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光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3、供应商有良好的信誉,在近三年(2016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三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和符合“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打孔装订成册),于2019年05月29日至2019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郧西县鸿志大酒店客房部二楼)登记报名,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招标文件邮购。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19年06月11日09时00分;谈判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7810606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35号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3098497977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12号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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