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光明港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03111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光明港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MJ20191024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明港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第2标段(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光明港公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光明港公园的南岸、北岸全线景观提升,工程投资额约19995万元,按四个标段进行划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连江路—规划前横路(北侧)及连江路—鳌兴路(南侧)。招标内容包括光明港公园内的景观提升、节点改造、基础照明、驳岸美化、绿化提升、人行桥改造、标示标牌及智慧系统等。招标时暂无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工程费用按实结算;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按451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3.6.各投标人均可就光明港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注册;(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6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3411697,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5650转880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电话:0591-834116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报名期限: 2019/5/30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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