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申遗瓶窑镇外窑村安置点基础及其市政配套工程三(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 良渚申遗瓶窑镇外窑村安置点基础及其市政配套工程三(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良渚申遗瓶窑镇外窑村安置点基础及其市政配套工程三(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
2019-05-30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余19247法定代表人江新渊工程名称良渚申遗瓶窑镇外窑村安置点基础及其市政配套工程三(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地址余杭区瓶窑镇建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年度投资(万元)0投资总额(万元)19708.99工程概算投资(万元)6793.0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地上层数0工期要求540天地下层数0结构 最大跨度0最大建筑高度0联系人杨宇基础埋深0联系电话88533797建筑面积(M2)0联系地址余杭区瓶窑镇发布时间2019年5月30日邮政编码311115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保证金(万元)80报名地点 代理公司电话0571-88777722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联系人员余华斌发包内容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和景观绿化建设等,资金为单位自筹承包资质要求 具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备注: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壹级1、本次本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提供下载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交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区外企业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网银/电汇凭证上明示用途和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简称。3.代理公司(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571-887777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