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5-31
摘要:本公告受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31,截止日期:2019-6-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贵港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广西-贵港,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招标编号:GGZC2019-G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9-G3-04175-XMTH)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6〕327号、贵发改投资〔2017〕413号批准实施。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委托,对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授权主体:贵港市人民政府 1.2项目实施机构: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3项目名称: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1.4项目概况: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4年)。由贵港市人民政府指定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优化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本项目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南区。 1.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在贵港市注册,注册资本10520.58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052.06万元,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出资9468.52万元,持股比例为90%。 2.申请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基本要求 (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 (2)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若联合体竞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此项条件。 2.2财务要求 (1)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60%(含)。 (3)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 2.3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4)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竞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5)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若联合体竞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2.4资质、业绩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联合体竞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3)项目投资运营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参与过1项投资运营额不低于10亿元市政公用工程类、水环境治理或园林景观的PPP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施工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参与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市政类或园林类或环境综合治理类PPP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2)项目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必须满足上述1)项目投资运营业绩要求。 2.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不得变动。 2.6其他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采购,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3.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评审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资格预审评审打分的排序结果,取前7名的申请人确定为入围名单。入围的社会资本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进入申请人入围名单的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函,进行竞争性磋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供应商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诚信卡登陆。 4.2报名时间 2019 年6月3日至 2019 年6月10日止。 4.3获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 5.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 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携带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以联合体竞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6.其他说明 6.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j.gxgg.gov.cn/home.html)、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及其公布栏上发布。 6.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6.3 采购人将在资格预审评审之后向资格评审合格的入围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进行竞争性磋商。在上述时间之后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5-4555290、0775-4564649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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