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3224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乐平市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环境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乐平市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环境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乐招字[2019]第07号1.招标条件 乐平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环境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经乐发改投资字【2019】84号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乐平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环境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招标单位: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建设地点:乐平火车站。 2.4拟建规模:沿线绿化,绿化面积7600平方米;广场铺装9500平方米、沥青铺装2600平方米;周边房屋立面改造,改造面积3500平方米、店招改造1600平方米;配套景观小品的建设,包括特色雕刻铺装、中心轴景观雕塑、赣剧景墙、赣剧雕塑小品、廊架、景观座凳、景观亮化、特色树池等景观设施的建设;对火车站周边拆除及现场平整工程; 2.5项目总投资:约1950万元。 2.6计划工期:6 个月。 2.7招标内容: 2.7.1设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周边拆除及现场平整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建设设计;服务范围内及其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方面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7.2施工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周边拆除及现场平整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建设;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9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本项目严格执行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施工单位须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设计单位企业信息公示中须体现与本工程所要求资质已备案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或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 3.5.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6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一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各潜在投标单位如不能提供有效的检查机关无犯罪档案信息查询结果的,可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公司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作为废标处理。(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 |
报名期限: | 2019/5/31至 2019/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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