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3353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海淀区[海淀]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色生态防控项目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海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色生态防控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06-01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01,截止日期:2019-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海淀]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色生态防控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招标编号:KJY20191126,招标文件售价: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色生态防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色生态防控项目 项目编号:KJY201911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鑫、朱小锋 项目联系电话:8257 5131转2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北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颖杰 624815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代理机构地址: 丁鑫、朱小锋8257 5131转23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内容:对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整体157.16公顷区域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有效控制病虫害发生和危害,保持生态系统稳定和谐,提高物种的多样性。在突发情况下优先使用生物源药剂进行应急防控,确保项目期内无爆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无病虫害导致的大规模吃花、吃秃、不正常落叶等事故发生,无林业有害生物侵扰游人现象,且防控手段以绿色防控手段为主。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公开查询,接受各供应商的现场监督);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8137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31日 18:03 至 2019年06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络下载,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4:00 至 2019年06月2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标室2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报名程序: (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bjhd.gov.cn/),查阅【服务指南】 【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网上办事】 【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文件下载及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预览磋商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磋商。 (4)磋商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 2019年05月31日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 2.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如有疑问应于2019年06月10日17:3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问题酌情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文件传真或E-MAIL传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技术部分75分,商务部分15分,报价部分1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鑫、朱小锋 项目联系电话:8257 5131转23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报名期限: | 2019/6/3至 20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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