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3534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大冶市红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复氧及微生物在线设备)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冶招【2019】162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冶市红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复氧及微生物在线设备)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18】20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城投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大冶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人为大冶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冶市湖滨路。 2.2招标内容:纳米曝气设施建设,包括纳米曝气设备的管道、曝气系统、自控系统等工具;微生物在线投加设备,包括光合细菌在线投加设备(微生物在线培养系统、自控系统、配套管道等);异氧硝化/好氧反硝化细菌在线投加设备(微生物在线培养系统、自控系统、配套管道等)及生态填料装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和要求)。 2.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64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的全部内容;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磁分离旁路处理系统中的参数及绩效目标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 质量保期:2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三级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近5年(2014年5月至今)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规模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 (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软件指南》(网址:)。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5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6月27日9时00分00秒, 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下同)3楼31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签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4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4区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714-8724498 电话:17362753886 2019年5月31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主办单位: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管单位: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 邮编:435000 电话: 86-714-6209567 网站标识码:4202000040 技术支持: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 |
报名期限: | 2019/6/4至 201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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