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3604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房山区[房山]农业生态景观示范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房山]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生态景观示范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4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04,截止日期:2019-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房山区[房山]农业生态景观示范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房山区,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 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招标编号:BJHT-1905-DA0252,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业生态景观示范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业生态景观示范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JHT-1905-DA02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1313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24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693736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813132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16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农业生态景观示范田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农业生态景观示范项目是以北京市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为基础,以休闲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科技和农耕文化为重点,把农业种植、农艺景观、新农村建设和观光、休闲、度假、娱乐融为一体,形成独特的田野景观,使之与首都的景点相配合,成为城市居民丰富农业知识、体验农业生产劳动和农家生活、享用农业成果以及休闲健身的场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6月04日至2019年06月03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9.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1610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符合要求的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06月04日至 2019 年 06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6)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投标人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
报名期限: | 2019/6/4至 201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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