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市政建设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区市政建设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经洛自贸审批【2019】16号、洛自贸审批【2019】17号、洛自贸审批【2019】18号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工程局,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工程局的委托,就洛阳高新区市政建设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市政建设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标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9-52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以下三部分: (1)市政道路部分,包含5条市政道路和丰李片区雨污水、辛店镇秦岭渠治理污水工程。具体为:夏口路(关林路~南环路)建设工程、甘国路(东坡路~伊洛路)建设工程、丰北路(甘泉河路~夏口路)建设工程、华夏路西延(火炬大道~西南环绕城高速)建设工程、东坡路(开元西路~伊洛路)建设工程、丰李片区雨污水和辛店镇秦岭渠治理污水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伊洛路部分,包含1条市政道路,具体为:伊洛路(火炬大道~夏口路)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热力管网、换热站部分,项目建设内容为:丰华路(锦鑫苑-顺河湾)高温水管道工程、丰华路(凌波路-天元自贸城)高温水管道工程、芳泽路(创业路-地税局小区)高温水管道工程、三山路(润升大厦-工商银行)高温水管道工程、河洛路(三山路-中石化北围墙)高温水管道工程、鸿都路(创业路-河洛路)高温水管道工程、希望路(创业路-滨河北路)高温水管道工程、横穿华夏路至山水富地小区高温水管道工程、南苑路(创业路-南苑组团南门)高温水管道工程、河洛路(方泽园-瀛桥水苑)高温水管道工程、河洛路(龙居-美好新城)高温水管道工程、滨河北路(芳泽路-旗开新居)高温水管道工程12个热力管道工程、35个二级换热站工程和华夏路中继泵站工程三项内容,建设热水管道单线长度为2399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预算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8000万元(其中市政道路部分估算总投资约75000万元;伊洛路部分估算总投资约28000万元;热力管网、换热站部分估算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6 项目地点:位于洛阳市高新区 2.7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9 计划工期:勘察工期以单个子项目为准;设计工期以单个子项目为准;施工总承包工期以单个子项目为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1、3.1 投标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派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拟派规划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规划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19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施工方提供。 3.4 类似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施工方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中标金额不低于 1亿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公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中标公示网络截图);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勘察方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中标公示网络截图)。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方须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施工单位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7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如为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方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方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10.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6日8时0分至2019年6月14日18时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点击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14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点击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6日8时0分至2019年6月14日18时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系统后,进行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1-96596,18567666420,1856766642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系统后,进行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1-96596,18567666420,1856766642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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