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4293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醴陵市渌江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正在报名] |
工程简介: |
本采购项目醴陵市渌江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19】0140号、委托代理编号:HNHL-CG(F)2019008)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醴陵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本项目采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醴陵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醴陵市渌江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 2、项目类型 新建+存量 3、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醴陵市。包括四个子项目,具体区位如下: (1)醴陵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服务范围为醴陵市李畋镇、浦口镇、王仙镇、枫林镇、船湾镇、泗汾镇、沩山镇、孙家湾镇、沈潭镇、明月镇、嘉树镇、茶山镇、均楚镇、石亭镇、左权镇、官庄镇、板杉镇,共计17个乡镇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2)醴陵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服务范围为醴陵市19个乡镇、4个街道及长庆示范区范围内所有建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3)醴陵市王仙镇店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位于店香河王仙镇区段,主要位于观口村至大和村河段、王仙居委会支流河段等,约7km,含两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4)醴陵市白兔潭镇污水处理设施(存量) 位于规划的沿江西路与虎啸路交叉口西北侧,紧邻澄潭江西岸。 4、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污水处理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含醴陵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醴陵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醴陵市王仙镇店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醴陵市白兔潭镇污水处理设施(存量)四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子项目一:醴陵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本子项目在醴陵市17个乡镇建设18处污水处理设施(李畋镇含南桥、富里两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141.50km,近期总规模为2.8万m3/d,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子项目二:醴陵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子项目在醴陵全市19个乡镇、4个街道及长庆示范区所有建制村内,新建总规模为77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配套铺设296.6km的污水收集管网。 在建设期内,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发生变更,则在控制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具体建设内容与实施标准等按最新政策执行。 (3)子项目三:醴陵市王仙镇店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本子项目在店香河王仙镇段的观口村至大和村河段、王仙居委会支流河段等实施清污分流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三部分工程及两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共建设清污分流管网4.88km,清除淤泥1.2万吨,清洁河道6km,恢复河道生态湿地面积3.45万m2,建设生态护岸2.17万m2。 (4)子项目四:醴陵市白兔潭镇污水处理设施(存量) 本子项目为存量项目,含规模为2500m3/d、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一座,管网16.064km。 6、投资规模及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765.7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3137.35万元,其他费用10039.16万元,征拆费用4372.2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048.26万元,建设期利息4389.94万元,白兔潭镇经营权转让价格3778.88万元。资本金比例暂定为30%,即29950.00万元;融资资金比例为70%,即69815.79万元,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在建设期内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求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 7、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等于项目资本金,即为29950.00万元。其中,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2995.00万元,占股10%;社会资本出资26955.00万元,占股90%。 8、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3年。建设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运营期自项目内容交付使用之日起计。其中,白兔潭镇污水处理设施为存量资产,运营期为25年,自项目公司成立起计。 9、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采取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其中子项目一、二、三为DBOT模式,子项目四白兔潭污水处理设施(存量)为TOT模式。 10、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其经营性收入为政府方向本项目中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和居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合作期内,本项目能够收取经营收入(即使用者所付污水处理费)为27750.46万元,而本项目不含建设期利息的建设投资为95375.85万元,运营成本41408.17万元,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远不足以弥补项目的全部成本,形成资金缺口,因此政府方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依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运营补贴计算公式为: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以下①、②之一的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社保登记证的复印件; ②“三证合一”(须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新证的复印件; (2)提交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一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缴费凭证)和依法纳税的证明资料(纳税凭证);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合体申请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4)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近3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个自然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供应商在中国判决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申请人应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中国判决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装订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在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进行查询、甄别。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⑤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如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申请人应具有7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3)近三年内(截止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之日),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成功签约的PPP项目(含BOT、D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且在运营中的污水处理类项目累计规模不少于5万m3/d; (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必须有1家单位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运营。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4)的要求; (3)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特定资格条件(1)的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融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特定资格条件(2)的要求。联合体中各成员方的业绩累计满足特定资格条件(3)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5)联合体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未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改变。 (6)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3、资格预审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申请人自行下载。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资格预审失败或损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即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北京时间)。 5、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认为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之日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发电子邮件至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TBZX_1605@163.com),否则视为认可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过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壹正陆副共柒份,同时附电子档壹份,存放于U盘中,U盘单独封装)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合体申请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送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0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未参加且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采购环节。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公开招标的开标评审阶段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由采购人依法没收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本公告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取标准折价收取(计价基准为预算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姓名: 刘炜 电话:18573318085 地址: 醴陵市左权路72号 2、 采购代理: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朱礼斌、彭佳乐 电话:0731-86889266 邮箱:ZTBZX_1605@163.com 传真:0731-85550528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韭菜园街银华大厦17楼 |
报名期限: | 2019/6/12至 201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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