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公告
1. 抽选条件:本项目綦江区三角镇杜家村经济植物经济植物种植工程已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綦江区2018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建设投资实施计划的批复》(綦江府〔2018〕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发包价人民币1403525.17(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1、鱼栏咀库区搬迁户区域内种植红枫树2000株、种植小叶榕11500株。2、新建鱼栏咀水库渠道(K0+870~K0+970)段水井湾外侧桩板式挡墙100m,共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工期90天,项目已具备随机抽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随机抽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施工企业参与抽选。 2.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为綦江区政府投资水利项目预选承包商资源库内的企业。 本随机抽取项目不需要编制抽选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时核验报名承包商书面报名函、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诚信声明等原件,加盖报名承包商鲜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报名承包商组建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应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人员一致,包括: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它人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时核验加盖报名承包商鲜章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人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名承包商提交资料填写错误或涂改,项目业主不予接受并失去中选资格。 5.书面报名函承包价以本随机抽取公告发布的发包价为准,不得浮动,且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项目业主不予受理并失去中选资格。 6.同一单位出现两次及以上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中选的,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由第二候选人承包,依此类推。 7. 随机抽选程序:潜在承包商按规定时间到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函等相关资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对报名承包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只有1家的,该报名承包商获取中选承包商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有2家以上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第一至第三候选人,第一候选人因故不能承包时,由第二候选人承包,依此类推。无潜在承包商报名的,重新发布公告,重新抽取。 8. 现场报名及书面报名函提交地点及时间 (1)地点: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区文龙街道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 (2) 开始时间:2019年6月 17 日 9:00 时, 截止时间: 2019年6月17 日 9:30 时。 开始时间前提交的书面报名函不予接受,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书面报名函拒收。 9.抽选开始时间:2019年6月 17 日 9:30 时。 10.抽取结果公示:本工程抽选结果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11. 交易服务费: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预选承包商候选人按相关取费文件规定缴纳,在中选结果公示期满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支付给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预选承包商候选人凭区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鉴证证明》3个工作日内到项目业主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1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由第二名中选人递补中选资格。 13.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价的10%在合同签订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入业主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31120101040015878 单位名称: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转账时注明“转綦江区三角镇杜家村经济植物种植工程履约保证金”) 开户银行: 重庆农业银行綦江支行 1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价的2%在合同签订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入区水利局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竣工验收合格且结清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给农民工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50050116650000000112 单位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綦江九龙大道支行 农民工工资管理:按照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86号)要求,农民工工资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按照人工费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原则,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报招标人备案; (2)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承包人需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工程进度款的25%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承包人需按通知要求编制与公示工资支付表,公示无异议后由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所涉农民工工资卡中。 15.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完成50%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0%(其中25%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剩余部分拨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85%,经审计后付至审计机关审定金额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完工交付使用1年后,由项目法人对项目质量进行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16. 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cqqj.gov.cn/index/)上发布。 17.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21号 联系人:戚建平,电话:1352733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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