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 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B201906001
工程名称 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仪征市发展改革委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扬州化工园区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B201906001001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111.00 2019-07-1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19/6/12
集中报名地点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19/8/1 计划竣工时间
2019/10/31
公告开始时间 2019/6/13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9/6/17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并且[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质的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其它要求: 3.7.1不属于《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含联合体成员)。 3.7.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3.7.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7.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7.6其他: / 。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公告信息 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仪征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仪发改备[2019]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大道、长江岸线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1、中央大道绿化:南起江堤、北至S328,全长约5公里。其中中央大道分隔带绿化宽度8米,东西两侧绿化宽度约3-40米不等,绿化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长江岸线绿化:包括江堤临水面、背水面及与江堤相连的区内道路绿化三个方面。绿化总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江堤迎水面防浪林带2万平方米,江堤背水面护堤护岸林14万平方米,沿线道路补植绿化提升3万平方米。 3、场地排水:在避让和保护管线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清杂、深翻、土方整理和局部造型。在场地内挖塘堆坡,丰富场地的界面同时通过DN1500钢筋混凝土管道梳理串联水系等。 2.3 招标范围:一、中央大道绿化提升及长江岸线绿化提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评审;二、相关配合: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招标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必要的专题研究;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4设计服务周期: 30天 2.5合同估算价: 111万元 (投资额暂按 5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质的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其它要求: 3.7.1不属于《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含联合体成员)。 3.7.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3.7.4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7.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7.6其他: / 。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年 6 月 13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原技师学院))四楼开标四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邮 编: 211400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 时文皓 联系 人:王璐 电 话: 13773361818 电 话:0514-83412539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78994086@qq.com
2019年6 月 13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联系人
倪明
传真
电话
13773361818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222号2幢306
联系人
吴仕明
传真 0514-83438289
电话
0514-83438289
邮编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