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永丰县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04412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永丰县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永丰县][非网招]永丰县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2019-06-12]

赣建永丰招字纸质公开[2019]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18]2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永丰县民政局,建设资金部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丰县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

2.2项目地点:永丰县永龙公路9公里官山林场林区(西华山)。

2.3本项目总投资:约8855万元。

2.4建设规模:(1)项目规划占地总面积684.04亩,其中:殡仪区占地面积30243.04平方米(45.36亩),墓园区占地总面积425789.48平方米(638.68亩)。殡仪区主要建设内容:殡仪馆总建筑面积6864.67平米(悼念楼3840.63平方米、火化楼1765.88平方米、服务楼1258.16平米);墓园区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564平方米,卫生间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8平方米,主道路建设面积35006.13平方米,节点配套建设面积6781.07平方米,生态景观区建设面积50206平方米,墓区建设面积330064.28平方米(本次项目总承包建设面积为49950平方米,其中包含骨灰安放设施建设)。

(2)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建设、污水处理、亮化工程、火化炉设备及其他等。

以上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2.5招标范围:永丰县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涵盖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书;施工管理机构八大员需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备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材料);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无在建。

3.4业绩要求:⑴近五年(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承担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7000万元(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任意三项以上(含3项)证明材料),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⑵近五年(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中标通知书、图纸、设计合同中任意两项),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七天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要求

4.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

 5.投标报名须知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2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投标申请人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施工单位新版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及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4条等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原件,并递交一套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3日至2019年06月19日每天(不含节假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民政局

地  址:永丰县行政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796-25245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农业厅三栋四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17707083101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报名期限: 2019/6/13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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