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京卢线-南贾良村东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HBSHJSSG201904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书慧 0311-829683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投十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善胜 18713344518 采购预算金额:1404631.00 采购用途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灵寿县南贾良村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3)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在140万元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凡有意报名者: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6-1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6-21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8 15:00 开标时间:2019-07-08 15:00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供货时间: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850195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0195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