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6-604002-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5,434.8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6 月18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20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6 月25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6 月25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焕庭联系电话:0660-6389048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宇红 联系电话:0660-6731048(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西路龙军花园A1A2栋3单元21楼联系人:黄春媛联系电话:0755-83210326传真:0755-83210326邮编:518109(三)采购人: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联安镇渡头圩联系人:张宇红联系电话:0660-6731048传真:0660-6731800邮编:516485
发布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