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田家街道清水河滨河景观照明工程 大洼区田家街道清水河滨河景观照明工程招标代码:04272019050229 建筑工程|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洼区田家街道清水河滨河景观照明工程 已由 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大洼区田家街道清水河滨河景观照明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行审发[2019]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洼区田家街道清水河滨河景观照明工程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向海大道至锦江路清水河两岸亮化(向海大道至锦江路)2.2合同估算价:562.2万元2.3工期要求: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30日,计划工期35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洗墙灯、投光灯、电缆、音响设备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5质量标准: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4. 资格初审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306室、联系电话:0427-3459008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4.2投标保证金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07月15日16时00分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万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六楼开标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地 址:大洼区联 系 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427-225502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项目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15804274266账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账号:2100 1730 3080 5250 5820 联系电话:0427-3459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