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5138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东乡区城区支路及部分老旧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工程简介: |
[东乡区][非网招]东乡区城区支路及部分老旧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019-06-19] 东乡区城区支路及部分老旧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乡区城区支路及部分老旧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字【2019】1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乡区城区支路及部分老旧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建设地址:东乡区城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工程:DN300-DN800,其中DN300污水管约15196m,DN400污水管约7217m,DN500污水管1207m,DN600污水管约100m,DN800污水管约672m。 本次污水收集至源头排放住户,原有化粪池取消,接户管采用DN200UPVC,长度约4680m,约2400户。埋设管道时破除部分道路并在施工完毕后恢复。 4、计划总投资:约4000万。其中,主要包括:项目设计费约为167万元;新建污水管道工程费用约为2905万元;管网材料及配件等采购费约为983万元。 5、招标范围 该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开工后四个月; 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且应分工明确。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需押证上岗);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含安全员C证)、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负责人可同时作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三)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并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牵头人提供,财务状况良好。 (四)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提供工资无拖欠诚信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以上①~②需提供施工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要求的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五)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通过综合评分法优选出总承包商承担本项目。 四、其他要求 1、省外进赣企业在开标前必须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在“省外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企业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上述两项登记中都必须包含参与本次投标的八大员及注册建造师名单(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并提供两项登记事项的网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省外进赣企业进行网络核实,如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工程不允许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八大员必须常驻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2天,如未符合考勤规定,招标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开设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 4、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5、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东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fzdx.gov.cn/news-list-gongygongnzijyuanyjiaoxyip.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6 日14 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新闻法制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程琳 联系电话:0794-7095829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296469881 |
报名期限: | 2019/6/19至 2019/6/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