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5162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宝应县]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 |
工程简介: |
[宝应县]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X201906007 工程名称 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宝应县主城区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BYX201906007001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 公开招标 1400.00 2019-08-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19/6/19 集中报名地点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6/19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9/6/24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信誉良好 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资质; 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审批字【2019】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19年宝应县城区绿化补栽及广场公园维修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宝应县主城区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1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8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20 年 1 月 20 日 2.1.5 其他: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2招标范围: 2019年宝应县城区广场公园维修、城市亮化及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报审、材料采购及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或者具备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8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年03月至至2019年05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年05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本工程设置以下必选条件(A或B)作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6年5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B)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建安费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24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 资审截止时间 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 2019年07月04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 编: 邮 编: 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黄梅 电 话: 电 话: 0514-882637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年06月19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王先进 传真 电话 88255230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联系人 郭明香 传真 051486831819 电话 13952513600 邮编 E-mail 525895715@qq.com |
报名期限: | 2019/6/19至 2019/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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