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 [扬州市]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201806009 工程名称 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S201806009002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568.23 2019-06-19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19/6/21 集中报名地点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6/21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9/6/25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平东路:东起江都北路西侧,西至瘦西湖路西侧 2.2 工程规模: 工程招标项目所监项目估算价约49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桩号JK2+ 400~JK4+180.493之间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排水、隧道、桥梁等工程及绿化等以及桩号JK2+ 400~JK5+599.493之间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交安、监控、照明、亮化、环保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监理合同价约568.23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投标人可参加本次同时招标的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监理标段、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监理标段的投标与评审。但只能按定标顺序中其中一个项目,不得兼中。定标顺序:二期工程→一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主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1人、桥梁工程1人、给水排水工程1人。2、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测量工程1人,电气工程1人。3、以上均指相关或相近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9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所投入监理组人员中(项目总监除外)至少有一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市政中级以以上造价员资格;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 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 3 月至2019 年 5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可选条件: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39000万元及以上的含城市隧道的城市快速路工程项目总监。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如上述材料不能有效证明相关指标,应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 年6月21日至 2019 年6月25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7月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史可法路37号 地 址: 扬州市维扬路 106-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园 联 系 人: 徐彪 谢华 电 话: 电 话: 87880638-8008、139525693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9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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