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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05454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JG2019-3105] 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JG2019-3105] 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JG2019-3105] 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发布时间:2019-06-22 00:00

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关于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增发改投[2018]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2.2建设地点:主线起点绵绣天伦地块北侧(与连接线一期对接),终点新塘大道交叉口;主桥起点香山大道,终点广深铁路北侧(与连续线三期对接);石新公路连接线起点石新路,终点广园快速路。2.3项目规模:项目实施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全长约5.248km,分道路主线(A线)、广园快速路跨线桥(B/C线,D/E/F/G/H/J匝道)、石新公路连接线(I线)三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给排水、照明、景观绿化、电力管沟等工程,以及现状跨广园路匝道拆除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2.4最高投标限价:382.978079万元。2.5检测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6招标内容:编制检测方案报政府质监部门审批,按质监部门批复的方案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规范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具体检测数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2.8承包方式: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预埋声测管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验收通过。若因检测方案通不过审批需要调整方案,所增加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规定追究乙方责任。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覆盖招标内容的检测范围),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项目应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路桥工程检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3.7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说明4.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4.4投标担保5万元。5.资格审查方式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5.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19 年6月22日00时00分至2019 年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 年6月22日00时00分至2019 年7月12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7.3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3开标室。7.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8.投标文件解密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9.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邮  编:511340                             邮  编:510145联系人:郭工                               联系人:刘工电  话:020-82772011                       电  话:19924673458 项目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邮  编:511300电  话:020-328211562019年6月21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日     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招标公告.doc招标文件.doc_20190621111408.GZZF

报名期限: 2019/6/22201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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