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安河路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6-25 01:41:15 所属区域: --射洪县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24 截止时间: 2019-7-8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25,截止日期:2019-7-8,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遂宁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安河路灯改造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遂宁-射洪县,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510922201900020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射洪县太和镇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幢2楼1号,联系方式:陈女士,0825-6660005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4若供应商为省外企业,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行业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川内企业不用提供)(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磋商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金额: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收款单位: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昂支行银行账号:3828 0120 0000 1125 1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14:30。(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若以保函提交的应当正确写明“担保人”、“被担保人”和所担保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规定的应交保证金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等事项,否则响应无效。(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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