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秭归县城整体旅游景观打造项目(明珠大道亮化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秭归县城整体旅游景观打造项目(明珠大道亮化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秭归县城整体旅游景观打造项目(明珠大道亮化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5 12:06:05|发布单位: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19-07-15 |所在地区:秭归县
根据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秭归县城整体旅游景观打造项目(明珠大道亮化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GZ0712-201901-01H
2、项目名称:秭归县城整体旅游景观打造项目(明珠大道亮化路灯安装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263.72346万元
4、采购内容:承担明珠大道176盏旧灯的拆除、新灯的供货和安装以及1.5公里路灯电缆线安装,并将拆除的旧灯运输并安装到滨湖路延伸段指定位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供货及安装工期:90日历天
6、交货地点:滨湖路滚装码头交叉口至松树坳。
7、质保期:5年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且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退回。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3月~5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17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室(茅坪镇屈原路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投标人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为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的补救方案;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室(茅坪镇屈原路1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986823408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泉溪
联系电话:15807202758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网址:http://ggzyjy.hbz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