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5814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闵行区金辉路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金辉路污水管道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6-26 01:01:22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2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金辉路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辉路污水管道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辉路污水管道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623-24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36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辉路污水管道维修工程,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金辉路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0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2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28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5)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文件的的彩色扫描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8)企业近年财务报表、最近纳税凭据、社会保险缴纳(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6-25至2019-7-2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8日每天9:00-11:00至13: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原件需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持注册建造师贰级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8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08 14: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 2、磋商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疑问函。2、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前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并打印签收回执,开标时候提供。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6/26至 2019/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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