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海青乡海宏村中心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由抚远市海青乡人民政府以抚发改字【2018】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海青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有地方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海青乡海宏村中心路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抚远市海青乡海宏村(乡政府所在地); 2.3建设规模:中心路全长600延长米,拓宽6米、路面升级改造、暗排水、路边绿化; 2.4计划工期:2019年07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共9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267946.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连续6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6月28日15时00分至2019年07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9日09时00分 方式一: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于2019年07月19日09时00分前递交密封后的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正式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电子版光盘。 6.3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 9.其他 9.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9.2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排的项目建造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到"信用中国"()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4-2132211 招 标 人:抚远市海青乡人民政府 地 址:抚远市海青乡海宏村(乡政府所在地) 联 系 人:刘金龙 电 话:15765133111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邮 编:150016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7052277 邮 箱: 日 期:2019年0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