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6303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 |
工程简介: |
江苏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 2019-06-29 12:50:47 所属区域: --如皋 招标业主/代理: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2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B3206820342000151,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057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无。 (2)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057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如皋市九华镇环西南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无。 (2)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
报名期限: | 2019/7/1至 201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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