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6327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朝阳区[朝阳]小红门乡2019年城乡结合部地区肖村南四环辅路区域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朝阳]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小红门乡2019年城乡结合部地区肖村南四环辅路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9 01:10:56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28 截止时间: 2019-07-22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29,截止日期:2019-07-22,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朝阳区[朝阳]小红门乡2019年城乡结合部地区肖村南四环辅路区域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朝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CZB-0519074,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小红门乡2019年城乡结合部地区肖村南四环辅路区域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小红门乡2019年城乡结合部地区肖村南四环辅路区域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CZB-0519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项目联系电话:010-576935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22号 联系方式: 张龙 010-876909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旭 010-576935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小红门乡2019年城乡结合部地区肖村南四环辅路区域环境整治工程的石材铺装、绿化、围墙拆除、围墙新建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需办理进京施工许可证,且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即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无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如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前来报名: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特别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后方可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报名期限: | 2019/7/1至 201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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